1:答案 A 解析 收费工作不属于规定的幼儿教师职责范畴。2:答案 C 解析 环境与教育目标相一致也就是环境设计的目标要符合幼儿全面发展,与幼儿园的教育目标相一致,要体现教育性。因此,答案为C。3:答案 D 解析 近代环境决定论极端重视环境和教育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环境决定论最早的代表人物是行为主义的创始人华生。4:答案 C 解析 【解析】:日常生活对幼儿品德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影响,并且为幼儿提供了行为练习与实践的机会,是实施幼儿德育最基本的途径。5:答案 C 解析 6:答案 B 解析 7:答案 错误 解析 8:答案 A 解析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所需要的支持主要有三方面:在幼儿园当中,要形成宽松、鼓励和支持的氛围。尽量满足幼儿教师职后学习和进修的需要;教师之间要形成合作研究的共同体,相互交流经验体会,共同促进,共同发展;社会有关部门要给予帮助和支持,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开展各种教育交流活动,引领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A选项不属于这三方面的内容,所以本题答案选A。9:答案 D 解析 教育观念是教师基于对儿童发展和教育的认识而形成的基本观点和看法,教育行为则是教师在实际教育中所表现的行为、教育方法、措施与手段的总和。作为一种认识和理念,教育观念是教师进行教育的内在依据和基础,教育行为是对教育观念的反映和应用,教育行为受教育观念的影响和支配,教师往往是根据其观念做出一定的判断和决策,并进而落实到行为上,通过行为来影响教育效果和儿童发展的。故本题选D。10:答案 解析 肖像权是公民自己使用和同意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肖像权作为一种人身权包括本人对肖像的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肖像是公民个人的真实形象,可以是一般的照片、画像,也可以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再现物。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种,体现和维护了人格尊严方面的利益;肖像权又是一种专有权,是公民所特有的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十二条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在使用特定未成年人照片时,对于不满10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在该事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属于肖像使用权上的纠纷。首先,该摄影社未经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张某的同意,在其橱窗内展示婴儿的照片以及向展览会提供带有婴儿照片的展览作品,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使用公民的肖像应经公民本人同意,而对于未成年人应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其次,摄影社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营利性质,是典型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摄影社先是在其橱窗内展示张某儿子的照片,这一行为具有为其摄影社做广告的性质,实际上是一种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就构成一种侵权行为。而后,摄影社又有偿向展览会提供展览作品,其营利目的显而易见,其行为直接违背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法律规定,构成了侵权行为。最后,该摄影社认为其拥有为顾客所拍照片的著作权,这一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张某儿子的照片是摄影社的作品,但它是为顾客服务并由顾客支付报酬而取得的,这种服务的性质,顾客不但有权取得照片,还有权取得底片,同时只有顾客才有权利决定是否冲洗、扩印或是销毁等。照片虽为摄影作品,具有著作权的性质,但因照片是公民肖像权再现的载体,因此,著作权与肖像权是不可分割的.且肖像权应优先考虑。所以,该摄影社没有维护顾客的肖像权,构成了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