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C 解析 .2:答案 C 解析 C。观察数列各项可以发现,前一项的分子、分母之和等于下一项分数中的分子,因此未知项的分子为21+34=55,只有C项满足条件。另外,前一项的分母加上该项的分子等于该项的分母,因此未知项的分母为34+55=89。3:答案 D 解析 根据题干定义,A、B、C项都不属于民法规范调整的范围;而D项的赠与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4:答案 B 解析 《专利法》第5条第l款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故排除A。《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5:答案 D 解析 D。枚举即可:ADEF,ADF, ADCF, ADBCF,ABCF,ABCDF,ABCDEF,ABDCF,ABDF, ABDEF共10条。6:答案 B 解析 7:答案 D 解析 《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8:答案 B 解析 将汉字当做图形来看,每个汉字中均包含且只包含两个元素“一”,备选项中有此特征的只有B项。考生寻找共同元素的时候,应该从最简单的图形开始找,例如本题应该从“与”开始找。9:答案 D 解析 考查复言命题推理。题于中包含两个前提:(1)只有安娜收到了一名牌大学的为期一年的助教奖学金,才会要么向泰克公司请假并在一年以后回来,要么辞去她现在的工作;(2)当且仅当泰克公司没有发现她收到奖学金。才准许她请假。由“辞去在泰克公司的工作”和(1)可知,肯定后件的一个选言肢就需否定另一个选言肢,所以安娜没有请假,且肯定后件就能肯定前件,所以安娜收到了奖学金。由(2)得,不准许请假一发现她收到奖学金。要由“安娜没有请假”推出“发现安娜收到了奖学金”,需由“没有请假”推出“不准许请假”。如果D项为真,则由否定的后件可以推出否定的前件,从而使题干结论成立。A、C两项是无关项:B项作为假设不能推出结论。故答案选D。10:答案 B 解析 【解析】《立法法》第42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