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A,B,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根据该规定,本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没收决定,那么本案的被告为县公安局,故A项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该规定,辛某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成为本案的第三人。B项说法错误。《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该规定,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的案件,所以只有县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故D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本题选ABC。2:答案 A 解析 D。中间的数等于其他三个数的乘积。3:答案 B 解析 待命假日最主要的要素——“假日期间‘顺便工作’或者保持通讯畅通”是公司要求员工做的,而非员工主动去做的,B项李晓明的行为并非出于公司授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4:答案 D 解析 题干中并没有提及“文化冲突”问题,排除A;也没有说音乐是各国普遍采取的一种外交手段,只是提到如果两国愿意通过音乐交流,则可能“含有某种政治善意”,所以排除B。C和D两个选项相比较,对应题干中的“世界语”“国家”“政治善意”“对话”等字眼,D显然更贴合文意。5:答案 B 解析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已经有上一级做出决定,再向高一级法律机关进行复查的一种行政行为,而非刑事责任,B项错误。A、C、D三项皆为行政复议行为。故选B。 6:答案 A 解析 与政府相对的应为“公共”,从“有机会参与”“透过”可知,应为“将自己的意愿体现”最为恰当。故选A。 7:答案 B 解析 A、D两项均属于超额部分的工资,不是小王获得的所有报酬,故不选。C项也不符合定义要求题干是问哪种组合构成劳动报酬,而不是问属于劳动报酬的有那些。故选B。 8:答案 D 解析 第一空,“焦点”与“一种”搭配不当,排除A;根据句意可知,“悲情”是媒体常用的主题,而非习惯用语,“习语”不合句意,排除C。第二空,“夸张”与媒体报道的客观性相悖,排除B。故本题答案为D。 9:答案 A 解析 .10:答案 A 解析 “三个有利于”是指,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