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D 解析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29条的规定,缔约国一致认为教育儿童的目的应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培养对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宪章》所载各项原则的尊重;培养对儿童的父母、儿童自身的文化认可、语言和价值观、儿童所居国家的民族价值观、其原籍国以及不同于其本国文明的尊重;培养儿童本着各国人民、族裔、民族和宗教群体以及原为土著居民之间谅解、和平、宽容、男女平等和友好的精神,在自由社会里过有责任感的生活;培养对自然环境的尊重。2:答案 B 解析 教师与幼儿沟通时,语言要明确、通俗,便于幼儿理解。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3:答案 B 解析 教师的人格特征与职业成就密切相关,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师的热情和同情心,还有教师应富于激励和想象的倾向性。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4:答案 D 解析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出自《论语·子路》,意思是说在位者本身言行正当,即使不发号施令,百姓也会跟着行动;在位者本身言行不正,即使发号施令,百姓也不会服从。从教师的角度可以理解为教师自己以身作则,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5:答案 C 解析 儿童权利公约由1989年11月20日第44届联合国大会第25号决议通过,1990年9月2日正式生效。该公约旨在保护儿童权益,为世界各国儿童创建良好的成长环境。6:答案 B 解析 方便性原则是指任何合作的开展都要考虑到家长工作的可能性,不能以牺牲家长的利益为前提,而要达到双方共赢。故本题选B。7:答案 A 解析 行书笔势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要求像楷书那样端正,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8:答案 C 解析 题干是一个三段论推理,所犯错误在于大前提中的“手机”是集合概念,小前提中的“手机”是非集合概念,两个概念不能等同。A、B、D三项中的“会打洞”“眨眼睛”“戴眼镜”概念都是等同的,与题干推理结构不同。C项,大前提中“我国的煤矿”是集合概念,小前提中的“我国的煤矿”是非集合概念,所犯逻辑错误与题干相同。故本题选C。9:答案 解析 在评价幼儿作品的过程中,不要将幼儿的作品与其他同伴比较:“瞧瞧你画得不如某某小朋友好。”这样只会挫伤孩子的积极性,教师评价时应该把幼儿的自身作为重点进行“纵向比较”,肯定他的进步,也就是说,在评价幼儿的作品时,要看看他是不是比以前进步了。如从绘画的态度、创造力等方面综合去评价。幼儿要自己跟自己比。在孩子看来。老师把他的画展示在主题墙,就是对他的肯定,也是一种鼓励。如果老师把大家的画都展示出来,唯独没有他的,孩子就会想:“为什么不展示出我的画?是不是我画得不好啊?是不是老师不喜欢我呀?”种种想法会困扰着幼儿,会让幼儿闷闷不乐,长此以往,就会打击孩子对绘画的积极性,甚至会使得有些孩子变得抑郁、自卑,所以老师应该给每个孩子展示画的机会,体现对孩子的尊重和平等对待。10:答案 解析 注意是心理活动或意识对一定对象的指向与集中。学前儿童的注意具有如下特点:无意注意占优势.有意注意初步发展。3-6岁儿童的注意仍然主要是无意注意,与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有密切关系的刺激物.是幼儿无意注意的原因。案例中的浩浩在家只有玩乐高的时候才能专注地玩很长一段时间,而做别的事常常静不下来。这说明乐高是浩浩感兴趣的刺激物,所以才能吸引他的注意,并维持很长的时间;同时也说明浩浩的注意易分散。所以,为使幼儿能够注意维持的时间够久,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了解幼儿兴趣爱好,从幼儿喜欢的事物出发,作为训练专注力的良好契机; (2)为幼儿提供的活动内容、材料不宜过难,以免打消幼儿的学习动机; (3)教育教学方式要新颖多样、富于变化; (4)避免无关刺激的干扰; (5)无意注意和有意注意的交互作用; (6)合理地组织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