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B 解析 幼儿园将教育扩展到社区的大背景下进行,充分利用社会环境中富有教育意义的自然和人文景观、革命历史文物、遗迹等,不仅可以扩大教育的空间,而且还丰富和深化了教育内容。这种做法发挥了社区环境的教育性。因此,答案为B。2:答案 D 解析 语言法是儿童教师最常用的和最普遍使用的教育教学方法,即教师以语言为主要工具对儿童进行说教、指导劝说等,以达到相应的教育目的。3:答案 C 解析 约翰•鲍尔比通过观察把婴儿的分离焦虑分为三个阶段:反抗阶段——嚎啕大哭,又踢又闹;失望阶段——仍然哭泣,断断续续,动作的吵闹减少,不理睬他人,表情迟钝;超脱阶段——接受外人的照料,开始正常的活动,如吃东西、玩玩具,但是看见母亲时又会出现悲伤的表情。4:答案 C 解析 5:答案 A 解析 必要条件的假言命题规则,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6: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7:答案 C 解析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九条规定,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每日户外体育活动不得少于1小时。加强冬季锻炼。要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以及本地自然环境.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增强身体的适应和抵抗能力。8:答案 A 解析 在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的报告中,儿童权利委员会将《儿重权利公约》所确定的保护儿童的基本原则概括为: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无歧视原则和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的原则,不包括自由原则。9:答案 解析 肖像权是公民自己使用和同意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肖像权作为一种人身权包括本人对肖像的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肖像是公民个人的真实形象,可以是一般的照片、画像,也可以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再现物。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种,体现和维护了人格尊严方面的利益;肖像权又是一种专有权,是公民所特有的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十二条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在使用特定未成年人照片时,对于不满10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在该事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属于肖像使用权上的纠纷。首先,该摄影社未经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张某的同意,在其橱窗内展示婴儿的照片以及向展览会提供带有婴儿照片的展览作品,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使用公民的肖像应经公民本人同意,而对于未成年人应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其次,摄影社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营利性质,是典型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摄影社先是在其橱窗内展示张某儿子的照片,这一行为具有为其摄影社做广告的性质,实际上是一种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就构成一种侵权行为。而后,摄影社又有偿向展览会提供展览作品,其营利目的显而易见,其行为直接违背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法律规定,构成了侵权行为。最后,该摄影社认为其拥有为顾客所拍照片的著作权,这一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张某儿子的照片是摄影社的作品,但它是为顾客服务并由顾客支付报酬而取得的,这种服务的性质,顾客不但有权取得照片,还有权取得底片,同时只有顾客才有权利决定是否冲洗、扩印或是销毁等。照片虽为摄影作品,具有著作权的性质,但因照片是公民肖像权再现的载体,因此,著作权与肖像权是不可分割的.且肖像权应优先考虑。所以,该摄影社没有维护顾客的肖像权,构成了侵权。10:答案 C 解析 教师衣着要整洁、大方,服饰要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是以自己的审美观点为主,每个人的审美观点不一样,穿拖鞋也很舒服,但不适合教师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