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A 解析 自然后果法是指当儿童犯了错误和过失后,不必直接去制止或处罚他们,而让儿童在同自然的接触中,体会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过失带来的自然后果。2:答案 错误 解析 【解析】:幼小衔接工作是长期的,贯穿多个年龄段。3:答案 B 解析 题干论述:如果“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同时为真可以推出“朋友如粪土”这一荒谬的结论,由此我们可以知道“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不可能同时为真。A项中,“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不可能同时为真,但是未必一定推出前者假,后者为假也能避免推出“朋友如粪土”,A项排除;B项正确表述了“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不可能同时为真,则其中之一为真,另一个就为假,正确。C项的错误与A一样,排除;D项中,“金钱如粪土”、“朋友值千金”不可能同时为真,不一定要求两个都为假,而且题干是明显反对“两者都为真”的。4:答案 B 解析 解析:运动员中有大学生,专家中有青年人5: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6:答案 D 解析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看待。为此目的,儿童特别应有机会在影响到儿童的任何司法和行政诉讼中,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诉讼规则的方式,直接或通过代表或适当机构陈述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成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此项权利的行使可受某些限制约束,但这些限制仅限于法律所规定并为以下目的所必需:(A)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B)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发表意见和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有权受益于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并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实现这一权利。提供福利时应酌情考虑儿童及负有赡养儿童义务的人的经济情况和环境,以及与儿童提出或代其提出的福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方面因素。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第三十一条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玩的权利。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另外,本题也可用排除法进行选择。任何人都不具有随便了解别人隐私的权利,所以⑤的叙述是错误的,由此即可排除选项ABC,选择D。7:答案 B 解析 “三省六部”中“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与考核等)、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狱,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8:答案 C 解析 [名师点睛]这道题考查的是注意的稳定性。小朋友们在一段时间内能认真地听老师讲故事,这是幼儿在成人的引导下发展起来的有意注意,幼儿注意的有意性水平比较低。在个体发展中,无意注意的发生先于有意注意。随着各种感官感受能力的发展,幼儿的无意注意已达到了一定的成熟程度。凡能引起成人无意注意的对象也能引起幼儿的注意。因此,幼儿的某些认识活动可以依赖无意注意来完成。幼儿的有意注意在成人的要求和教育下开始逐步发展,但他们注意有意性的总体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幼儿注意的稳定性比较差,但不同年龄阶段,稳定性有一定的差异。一般而言,随年龄增长而稳定性增强。3岁儿童能够集中注意3—5分钟;4岁儿童能够集中注意10分钟左右;5—6岁儿童可集中注意15分钟左右,甚至可以达到20分钟。9:答案 解析 自我评价是自我认识的核心成分。自我评价就是一个人在对自己认识的基础上对自己的评价。自我体验是一个人伴随着自我评价而产生的情感体验,如自信感、自尊感等。自我控制反映了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调节、控制能力,包括坚持性与自制力等。幼儿期自我意识各方面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三四岁期间,幼儿自我评价发展迅速;四五岁时,幼儿的自我控制发展迅速,而自我体验的发展相对较平稳。 主要特点:①主要依赖成人的评价。②自我评价常常有主观情绪性。③自我评价受认识水平的限制:自我评价一般比较笼统,逐渐向比较具体和细致和方向发展;从按外部行为的评价,逐渐出现对内心品质的评价;较多只根据某个方面或局部进发进行自我评价,以后逐渐能做出比较全面的评价。10:答案 B 解析 秦统一后,为加强中央集权而推行郡县制,郡守和县令由皇帝一人任免,郡县制的实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