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E 解析 本题是对基础知识的考查。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经过研究得出,5~6岁前是儿童智力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2:答案 C 解析 义务教育只包括初中和小学共九年。3:答案 错误 解析 幼儿园以活动为主要内容,只涉及简单的读、写、算,大量的文化知识学习不适合幼儿身心发展阶段的需要。4:答案 解析 (1)教师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并且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刘某应该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材料中,乐乐肋骨被打断,情节较为严重,教师刘某应该依法受到相应处分。5:答案 解析 在荀老师方面:首先,荀老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没有尽到作为一个幼儿园教师应该有的责任;其次,在伤害发生后,荀老师对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太随意,不具备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识。在幼儿园方面:其本身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约束教师的行为,有管理不当的责任。 这样的事件无论是对于幼儿来说还是对于教师来说都是意外,但是教师应该具备处理意外的能力,在幼儿午睡的时候,并不是所有幼儿都可以熟睡,有一部分幼儿只是闭上眼睛休息,只要有一点异动,就会激起他们的兴奋细胞。所以在幼儿午睡的时间,教师是不可以掉以轻心的,教室内至少应该留有一个教师照看。在意外发生以后,教师对幼儿受伤这件事情不够重视,处理得太过随意,这是大部分教师的弊病,觉得只是撞了一下,揉一揉就没事了,虽然大部分幼儿受伤后确实都只是皮外伤,但是也有个别幼儿会伤及内部,这是教师应该重视的。当然,幼儿受伤其实是在所难免的,这一点大部分家长都可以理解,但是如果由于教师的疏忽而导致自己的孩子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家长是会很严肃地对待的。所以,对于每一个受伤的幼儿都应该提起足够的重视,仔细地检查。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并不是要惩罚或者奖励教师,而是应该让每一位教师都树立以幼儿为中心的思想。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幼儿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是让幼儿园得到保障。6:答案 D 解析 “里氏震级”反映的是地震释放出来能量的大小,按几何倍数增加,地震每相差两级,能量释放则相差1000倍,每级之间相差约32倍。7:答案 B 解析 [名师点睛]攻击性行为属于儿童的品行行为。这类行为在儿童身上并不少见。当儿童遭受挫折时,显得焦躁不安,采取打人、咬人、抓人、踢人、冲撞别人、抢夺别人的东西、掷东西以及其他类似的方式,引起别人与其争斗。一些心理专家认为,儿童的攻击性行为是通过观察别人的攻击行为模式而学习来的,并由于这类行为所造成的环境后果而得以维持,就是说“模仿”和“强化”是儿童攻击性行为发生、发展和维持的重要机制。还有一些心理学家则认为,攻击性行为是儿童对于挫折的反应,常常是由于儿童想要达到的行为目标受阻而引起的,是宣泄紧张、不满情绪的消极方式。成人要以身作则,不可采用武力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教育,尤其不能在儿童情绪激动时强迫他接受教育,以暴制暴,而应转移他的注意力,当他情绪平静下来时,耐心加以引导;多给儿童成功的机会,减少挫折感;组织儿童参加多项活动。8:答案 D 解析 [名师点睛]在有关教育的起源的三种主张中,教育的劳动起源说持这样的观点:教育起源于劳动,起源于劳动过程中社会生产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辩证统一,其代表人物主要是苏联的米丁斯基、凯洛夫等教育史学家和教育学家。所以本题选D。9:答案 D 解析 [名师点睛]本题干的内容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第一部分“总则”中的相关内容,是总则部分的第四条。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这点名了幼儿园教育有其自身的特点,即幼儿园不同于小学的特点,强调了幼儿园是通过创设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来帮助幼儿学习的,而幼儿是通过在环境中与他人共同生活来获得经验的,他们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而不像小学生那样主要通过学科教学来获得间接知识。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应该选D。10:答案 A 解析 一面小红旗、一颗五角星、一朵小红花都会让孩子们体验到成功的喜悦,教师利用这种方法运用的是评价激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