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D 解析 “突出”指超过一般、使……超过一般;“凸出”指物体高出或鼓起来。“突出”是一个抽象概念,“凸出”则颇具形象感,结合句意,此处用“凸出”更为恰当,排除B、C。“嶙峋”形容山石峻峭、重叠、突兀的样子:“崎岖”形容山路不平,比喻处境困难。根据句意,应选“嶙峋”。2: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运动和静止的关系。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而物质在运动过程中又有某种暂时的静止,即运动和静止具有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辩证关系,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运动是绝对的,其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是相对的,其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C选项本身说法错误。运动和静止并不是必然和偶然的关系,D选项错误。 毛泽东在引用《庄子·天下篇》中的“飞乌之影,未尝动也”时,还进一步解释说,世界上的事物净是不动没有,净是动也没有,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类似的名句还有宋朝王安石的一副对联“风定花犹落,鸟呜山更幽”。3:答案 C 解析 太学是中国古代的最高学府,是封建王朝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太学最早设立是在西汉汉武帝时期。晋武帝时设立国子学,是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京师大学堂是北京大学的前身,创建于1898年的戊戌变法中,是我国近代史以来最高学府。4:答案 C 解析 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①前者除侵犯财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者只侵犯了财产:②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③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④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5:答案 B 解析 B选项是“五个告诉’’的内容之一,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五个告诉”,是指: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坚定的基础,理论上的与时俱进是行动上锐意进取的前提,思想上的统一是全党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几千万党员的大党,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6:答案 C 解析 本题是道削弱型题目。文段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让法院直接对案件作出裁决而无需再听取口头申诉,据此得出的结论是法院能够大大增加它每年处理的案件数目。C项指出,最高法院每年花在听取口头申诉上的时间只是其审理案件所需时间的一小部分,因此,即便法院不听取口头申诉而直接作出裁决,因为口头申诉所占用的时间极少,也不能大大增加法院每年处理的案件数目,这就有力地反驳了题目中提出的解决办法的可行性。其余选项,A项与问题无关;B项无法削弱;D项不但不能削弱反而是对题目中提出的解决办法的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7:答案 C 解析 C。在空间中,最多能放置六个正方体,使得任意两个正方体都有一部分表面相接触。放置方式如下图所示,分两层放置,上层三个在平面上的投影用实线表示,下层三个在平面上的投影用虚线表示。8:答案 C 解析 参考答案:C 本题解析: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收上来的停车费收入,应当列入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小区维修基金的补充。本题选择C项。9:答案 B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刑法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显然甲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因此甲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法院应当在最高刑期以上,即l4年以上,25年以下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B项正确。故选B。 10: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所以B项不适用。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