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正确 解析 2: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九条规定,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3:答案 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4:答案 解析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不承担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从此事故来看,明明受伤害的后果是东东直接造成的,他们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东东是事故的责任者。教师文珊在发现东东和明明之间发生纠纷打闹时,及时劝阻了幼儿间的不当行为,并且对他们进行了教育,尽到了管理教育的职责。东东事后报复伤人是她无法预见和制止的突发行为,所以幼儿园在此事件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无须承担法律责任。此伤害事故应由致害人承担责任,但造成伤害发生的东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应由东东的监护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5:答案 D 解析 周朝将太师、太傅和太保统称为“三公”。而少保与少师、少傅统称为“三孤”。太史是西周、春秋时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太尉则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则称为大司马,而自东汉起,太尉(司马)、司徒、司空被称为“三公”,而太师、太傅和太保则被称为“上公”或“三师”。至元朝中期,由于太尉等衔加授过滥,人们已渐渐不再称其为三公,而又以三公指代太师、太傅、太保。至此,后世历代皆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6:答案 B 解析 王昌龄是盛唐著名的边塞诗人。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为著名,在江宁丞任上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7:答案 C 解析 [名师点睛]碘是合成甲状腺素的主要原料,缺碘会引发“克汀病”:智力低下,听力下降,出现语言障碍、生长障碍等。但碘元素摄入过多也可能导致甲亢、甲状腺癌等,特别是沿海常食用海产品的城市居民,应少食加碘盐。8:答案 C 解析 [名师点睛]本题是对幼儿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价值进行的考查,从题干中可以看出,本题强调的是幼儿教育对于人的“个性”、“性格”、“思想道德”和“行为习惯”等产生的重要影响,而这些都是儿童未来人格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本题体现的是幼儿教育在“发展儿童个性,促进儿童人格健康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正确答案选C。A、B、D选项也都是幼儿教育对人的发展的价值所在,但是不符合题意,所以不能选。9:答案 D 解析 此题暂无解析10:答案 A 解析 根据《教师法》第八章《法规责任》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方某的行为属于侮辱学生,其影响性质恶劣,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