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A,B,C,D,E 解析 本题考查对“完整儿童”这一概念的记忆。所谓的“完整儿童”,是指获得了身体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和人格的整合性发展的儿童。2:答案 B 解析 恩物是福禄贝尔为儿童设计的一系列活动玩具材料。3:答案 B 解析 1923年,陈鹤琴先生在南京创办了我国最早的幼儿教育实验中心,创立了“活教育”理论。4:答案 正确 解析 5:答案 C 解析 6:答案 D 解析 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规定,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的看待。为此目的,儿童特别应有机会在影响到儿童的任何司法和行政诉讼中,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诉讼规则的方式,直接或通过代表或适当机构陈述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儿童应有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此项权利应包括通过口头、书面或印刷、艺术形成或儿童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此项权利的行使可受某些限制约束,但这些限制仅限于法律所规定并为以下目的所必需:(A)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B)保护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发表意见和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缔约国确认每个儿童有权受益于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并应根据其国内法律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实现这一权利。提供福利时应酌情考虑儿童及负有赡养儿童义务的人的经济情况和环境,以及与儿童提出或代其提出的福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方面因素。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第三十一条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以上法条说明儿童有玩的权利。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另外,本题也可用排除法进行选择。任何人都不具有随便了解别人隐私的权利,所以⑤的叙述是错误的,由此即可排除选项ABC,选择D。7: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题干中两名老师,一个带孩子们去洗手间,一个在教室看护,均尽到了必要的看护义务。在教室的李老师看见然然被帆帆伸出的腿绊倒,立即跑过去想要抱住她,但没来得及,而且事后立即将然然送往医院,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故幼儿园不应承担责任。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应由帆帆的监护人承担责任。8:答案 B 解析 对于教师来说,其职业道德的核心都是关爱学生,爱,是教育的基础,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更要给予爱。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9:答案 C 解析 教师的工作需要家长的支持,教师要得到家长的切实而有效的支持,就必须尊重家长,得到家长的理解。题干中教师在对待学生犯错时,没有跟家长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而是一味地批评。这种做法没有尊重家长,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而是不可行的。10:答案 C 解析 家长学校,是向家长系统介绍家庭教育知识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