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首页
公务员
公务员
政府招聘
招警
村官
三支一扶
政法
事业单位
教师
银行
招聘信息
最近更新
导航
题库首页
事业单位题库
公务员考试题库
中学教师题库
小学教师题库
幼教题库
银行题库
医疗卫生题库
更多题库
当前位置: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
公共基础知识
>>
第二部分 法律基础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单项选择题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12年
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仍为11年
D、维持一审判决
查看答案
下一题
答案
:D
【原题】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4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9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5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8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单项选择题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12年
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8年,合并执行仍为11年
D、维持一审判决
【解析】
: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对赵某诈骗罪的量刑并非畸轻,更不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了。B、C项错误。《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也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
200题为1关,请收藏当前位置,方便下次学习。
第1关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第2关
第3关
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回复"大礼包",可获得【公务员考试】、【事业编】、【教师】等备考资料2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