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3)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C项属于对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答案 A 解析 根据事理的逻辑性解答本题。题干的五个句子中,有“大海”、有“月亮”,在排序的时候,就应该考虑按“空间顺序”,按照从天上—“月亮”、到地上—“大海”、再到“海滩”的次序,我们可以排出正确的顺序为:⑤④①③②,故本题答案为A。3:答案 C 解析 《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A中的夫妻双方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没有“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而是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无须回避:选项B,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为旁系血亲关系,但是没有明确是否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是则需要任职回避,如不是则不需要;另外,在同一处里的两科员也未必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因此,两人不一定需要回避。选项D,仍然没有明确旁系血亲是否三代以内;另外非监察部门是否包括第68条规定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工作。如包括则应当回避,不包括则不回避。所以D中的二人也不一定需要回避。只有C中的二人,具有需要回避的夫妻关系,而二人又都在同一个厅里任处长,必然直接隶属于同一个厅长或者副厅长,因此一定需要回避,故选C。4:答案 B,C,D 解析 解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做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机关盖办公楼而与建筑商发生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行为,只是一方为政府机关的民事行为。故选BCD。5:答案 D 解析 因为大雁飞行的路程很长,它们除了靠扇动翅膀飞行之外,也常利用上升气流在天空中滑翔,使翅膀得到间断地休息空隙,以节省自己的体力。当雁群飞行时,前面雁的 翅膀在空中划过,膀尖上会产生一股微弱的上升气流,后边的大雁为了利用这股气流,就紧跟在前雁膀尖的后面飞,这样一个跟着一个,就排成了整齐队伍。而当顶风时,就排成“一”字形,减少后面雁的阻力;如果不是顶风的话就排成“人”字形,这样最省力气。故选D。 6:答案 C 解析 这是一道意图推断题。文段的重点为谷超豪院士所说的话:别看它们表面上枯燥,其实只要深入进去,就会发现其中奥妙无穷,充满快乐,而正是这快乐给予了我无穷的动力。“只要深入进去,就会发现其中奥妙无穷”正是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据此,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B、D项都是谈论枯燥的知识,与文段的主体——科研创新不符,排除。本题正确答案为C。 7:答案 B 解析 《公务员法》第二条将公务员定义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A项错误,因为在行政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不一定都是在履行公职。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C项错误。D项错误,因为公务员在外部行政行为中,既不是行政主体,更不是行政相对人,因而不具有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地位,而仅是作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一的国家行政机关的代理人。故选B。 8:答案 C 解析 C【解析】本题的关键在于第三空。通读文段可知,第一句为主旨句,后面的“公司和产品”“某些书籍”是对主旨句进行的解释说明,为并列结构。由“公司和产品在不知名的情况下”可知,第三空应该填入与“不知名”意思相近的词,C项“陌生”最恰当,应选。再看第二空,“刺激销售”搭配恰当,“促进”一般与“消费”搭配,“带动”通常与“增长”搭配,“提高”应与“销量”搭配。最后验证第一空,将C项的“悲剧”代入,符合文意。故选C。 9:答案 B 解析 B。第一次有人退出创业时,创业人数由8人变为6人,每人多筹备1万元,共计多筹备6万元,相当于退出的两人之前筹备的资金总额,由此可得,初始时每人筹备资金为3万,共24万元。退出后剩余6人投资,每人4万元。后再次有两人退出,剩余4人,每人筹备6万元,每人须多筹备2万元。10: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