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D 解析 D。2:答案 B 解析 【解析】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C项错误,行政复议中许多问题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于司法机关是一个障碍,需要通过开庭审查和广泛地调查取证才能澄清,而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讲则不是很大的困难。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往往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就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基于的事实和合适的法律,得出正确是非判断。因此,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是一种很方便有效的制度。D项错误,行政复议将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通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B项正确,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3:答案 B 解析 该题①②④句讲的是“动车组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控制技术”的优越性,而依据④句开头的“同时”和①句开头的“并”,这个句群的内部排序应为②④①。而③句开头的“一旦”表明这是一种突发情况.⑤句中的“无需人为干预”对应③句中的“自动减速或停车”。据此,横线处的排列顺序应为②④①③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B项。4: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寨。”A选项正确。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5:答案 C 解析 人体发生花粉等过敏反应时,毛细血管壁的通透性增加,血浆蛋白大量渗出进入组织液,致使组织液的胶体渗透压高于血浆的胶体渗透压,这样血浆中的水分大量渗透到组织液中,导致局部组织水肿。因此选C。6:答案 C 解析 本文第一句提出“来到镇江,蟹黄汤包不能不吃”。紧接着解释了原因:一是关于蟹黄汤包有一个动人的传说,二是蟹黄汤包确实形美味美、历史悠久。A、B分别只是“来到镇江,蟹黄汤包不能不吃”的原因之一。D项“必须”说得过于绝对。故本题答案选C。7:答案 B 解析 本题题干图形均为首尾相连的封闭图形,只可能考查封闭区域数和交点数。封闭区域数为2、3、5、9,不构成规律;交点数为1、2、4、8,构成等比数列,可选择交点数为16的图形,选项中只有B项的交点数为16,答案为B。 8:答案 B 解析 9:答案 D 解析 10:答案 B 解析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