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D 解析 这里讲的“和”,即“以它平它”,指把不同的东西或要素相互结合,是包含差异性的和谐统一。“同”指完全等同或相同的东西或要素的重合,是没有差异性的同一。不同性质的东西、有差别的事物相结合才能生成和变化咸丰富多彩的万事万物,这就是“和实生物”。相反则不能产生和存在丰富多彩的事物,这叫“同则不继”。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差别和矛盾,都是包含着差别和矛盾的统一,是由不同方面或要素构成的统一体,不包含内部差别和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正是由于事物的内在差别和矛盾,即对立的统一,才推动了事物的不断发展。2:答案 A 解析 事物的发展变化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本题中,整治企业是内因,而监管方面则是外因。两者共同作用,才能遏制食品安全恶性事件的不断发生。故选A。3:答案 B 解析 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反映了在原始社会后期部落之间偶然出现剩余产品的交换的现象。即一种商品的价值简单地或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即M商品=N商品。在此公式中,M的价值通过N相对地表现出来,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地位上;而N反映出另一种商品(M)的价值,成为M的价值的表现,起着等价物的作用。故选B。4:答案 D 解析 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付给工人的工资,不是工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故选D。5:答案 A,B,C,D 解析 再生产过程,或称社会生产总过程,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故选ABCD。6:答案 B 解析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故选B。7:答案 C 解析 与自然人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二者在范围上也是一致的,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其范围不超过其民事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A、D项错误。法人的行为能力随着法人主体资格的消灭而消灭。在法人被申请破产的情形下,法院不一定受理破产申请,即使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也未必作出宣告破产的判决。所以,法人被申请宣告破产,并不意味着法人自该申请之日起终止,所以B项错误。只有C项说法是正确的,因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法律、章程和目的的限制,所以不同8:答案 A 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之外,其他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各部委、省会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均没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A项“国务院某部门制定规章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故选A。9:答案 A,B,D 解析 《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据此可知,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副院长都应当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故选ABD。10:答案 D 解析 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的思想基础是法家的思想学说,韩非子作为法家的代表人物,继承和总结了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为秦始皇创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