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C 解析 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1-2015年)》中的规划目标指出,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故选C。2:答案 C 解析 本案中虽然抢劫罪既遂,但财产并未完全被控制,被害人完全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所以甲在陈某逃走时驾车将其撞伤并夺回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故选C。3:答案 C 解析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故选C。4:答案 A 解析 题干中①“韬光养晦,有所作为”是邓小平在1989年提出;②“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求同存异”是周恩来在1953年提出;③“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1979年提出;④“和谐共处”、“合作共赢”是近几年提出的,提出时间最晚。由此可见,顺序应为②③①④。故选A。5:答案 D 解析 个人发展与社会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互为前提和基础。故选D。6:答案 D 解析 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没有外交权,中央人民政府可授权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因此,D项的表述是不正确的。故选D。7:答案 A,C,D 解析 《选举法》第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故选ACD。8:答案 B 解析 朝鲜于中国东北与我国接壤,缅甸于南面接壤,印度于西南接壤。故选B。9:答案 B 解析 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其中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即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所以,正确答案是B项。这道题中干扰项较强的是A项,这一选项之所以不正确,是因为成为商品价值物质承担者的是商品的有用性即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的物质形态本身。故选B。10:答案 B 解析 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故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