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B 解析 B项应为《念奴娇•赤壁怀古》,《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的作者是辛弃疾,无《念奴娇•京口北固亭怀古》这首词。故选B。2: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赵某将有瑕疵的马赠与李某,但并未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且本题中马造成第三人王某受损害,是非造成受赠人损失,因此赠与人赵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应由李某承担责任。故选B。3:答案 B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4:答案 C 解析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故选C。5:答案 B 解析 《公务员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故选B。6:答案 A,C,D 解析 B项由间接管理为主转向直接管理为主的做法是错误的。政府职能转变后,政府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不会过多地直接参与具体事务的管理。故选ACD。7:答案 A,C 解析 委员会制,又称合议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两个以上人员组成的集体或委员会所执掌的一种行政组织体制;其基本特征是行政组织的决策是由两个以上的地位平等的委员所负责,行政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属于全体委员,一切行政措施均由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首长制,又称一长制或独任制,是指行政组织的法定最高决策权由行政首长一人执掌的行政组织体制;其基本特征是行政首长对行政机关各种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一人决定一切行政措施,其他领导成员均为行政首长的幕僚,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据此分析,A、C项正8:答案 C 解析 甲利用了职务便利,是职务侵占罪,排除侵占罪和盗窃罪,即排除A、D两项。甲用欺骗手段应聘并非直接骗取财物,不是诈骗罪,排除B项。故选C。9: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两大基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无直接法律关系,因而无须对公司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故选A。10:答案 D 解析 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合作的作品是《神圣家族》;阐述剩余价值学说的是《资本论》;推翻了罗曼洛夫王朝的是二月革命;“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源自《共产党宣言》,此书是二人合作的成果。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