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 A 解析 脾脏是人体最大的周围淋巴样器官,其实质由红髓和白髓构成,具有造血和血液过滤功能,也是淋巴细胞迁移和接受抗原刺激后发生免疫应答、产生免疫效应分子的重要场所。故选A。2:答案 C 解析 在Word的编辑状态,连续进行了两次“插入”操作,当单击一次“撤销”按钮后将第二次插入的内容全部取消。故选C。3:答案 D 解析 自由行政裁量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作出行政处理的行为,所以A项不符合。不要式行政行为,即无须以特定的方式就可以成立的行政行为,所以B项不符合。双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与其他民事主体达成合意的行为,由此产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所以C项不符合。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D项符合。故选D。4:答案 D 解析 “十二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故选D。5:答案 B 解析 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和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故选B。6:答案 B 解析 生产社会化导致生产范围的不断扩展,最终从一国一地扩展到全球合作,即经济全球化。故选B。7:答案 C 解析 企业竞争力取决于企业生产力,而企业生产力中的核心因素是科学技术。“胜者全得”正是体现了科技进步的重要作用。故选C。8:答案 错误 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其中构成要件之一是“可复制性”,即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从而被他人所感知。“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还属于意识,并不能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不属于《著作权法》中说的作品。9:答案 A,B,C,D 解析 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B、C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故选ABCD。10:答案 A 解析 摩擦剂是牙膏中最主要的成分,具有去污、磨光的功效,它除去附着于珐琅质上的牙斑,只要牙斑经常性地去除,珐琅质中被酸作用掉的钙磷,即可由唾液经矿化过程重新补充,而使珐琅质恢复原来的强固;保湿剂使牙膏不易干涸;泡沫剂要功用是增加牙膏中的泡沫;香味剂可以使刷牙者感到口腔清爽舒适,减轻异味。故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