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吴某将自己的牵引车甲和挂车乙在本公司分别投保交强险、车损险(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甲20万、乙5万)。2012年2月15日,吴某驾驶甲车牵引乙车行驶时与一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相撞,造成摩托车受损,摩托车上两人死亡的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吴某负全责。牵引车甲损失2000元,挂车乙损失1000元,第三者摩托车损5000元,人员死亡费用50万元(无医疗费用)。现在吴某向本公司索赔,请计算我司赔偿金额(请分险种计算,主挂车分开计算)。
简答题
答案:牵引车甲:
车损险赔付:(2000-50)*(1-15%)=1657.5元
交强险赔付:2000+110000+50=112050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因被保险人承担的金额500000+5000-2000-2000-110000-110000=281000元,超过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以主车限额为准),因此以保险金额计算赔款,故计算如下:
200000*(200000/(200000+50000))*(1-20%)=128000元
牵引车甲合计应赔付:241707.5元
挂车乙:
车损险赔付:(1000-50)*(1-15%)=807.5元
交强险赔付:2000+110000+50=112050元
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因被保险人承担的金额500000+5000-2000-2000-110000-110000=281000元,超过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以主车限额为准),因此以保险金额计算赔款,故计算如下:
200000*(50000/(200000+50000))*(1-20%)=32000元
挂车乙合计应赔付:144857.5元
【原题】:被保险人吴某将自己的牵引车甲和挂车乙在本公司分别投保交强险、车损险(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甲20万、乙5万)。2012年2月15日,吴某驾驶甲车牵引乙车行驶时与一摩托车(投保交强险)相撞,造成摩托车受损,摩托车上两人死亡的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吴某负全责。牵引车甲损失2000元,挂车乙损失1000元,第三者摩托车损5000元,人员死亡费用50万元(无医疗费用)。现在吴某向本公司索赔,请计算我司赔偿金额(请分险种计算,主挂车分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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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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