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保洁 1 1.就业困难人员; 2.身体健康; 3.责任心强; 4.服从管理。 保洁 不低于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邻水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两河镇黄桷街108号 邻水县两河镇人民政府 胡春艳 13882619880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