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7 1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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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享西十高铁开通机遇,主动融入“西十人才走廊”,链接西安武汉等地人才资源,为全县事业单位及重点领域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服务郧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郧西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办文〔2022〕10号)等文件,经研究决定,通过郧西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9名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方式

采用“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的双轨引才方式。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1《2026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补贴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均连续发放3年。

(三)其他保障

根据《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我县工作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入职落户、科研项目、职称评审、政务便利、医疗卫生、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系列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校园招聘

1.主题:“西十高铁链秦楚 郧西专列迎英才”2026年郧西县人才引进校园专场招聘会。

2.推介会时间及地点:

城市 举办学校 举办时间 校区 地点
西安 长安大学 2026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渭水校区 (具体地点见后续公告)
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 2026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主校区 (具体地点见后续公告)
武汉 湖北中医药大学 2026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后续公告) 主校区 (具体地点见后续公告)

3.现场报名。在校招期间,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其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

4.现场面试。对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考察。2026年7月15日前,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分数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6.公示和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郧西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二)社会招聘

社会招聘时间、地点、岗位需求及工作流程在郧西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1216

中 共 郧 西 县 委 组 织 部

中共郧西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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