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5名:办公室辅助人员2人,审计辅助人员3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市审计局辅助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①办公室辅助人员2人,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6年4月7日后—2008年4月7日前),限党务工作、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
②审计辅助人员3人,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7日后—2008年4月7日前),限工程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专业。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安国户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助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
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军人、审计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特殊技能的毕业生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助人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